答复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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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渝娟委员,您好。有关问题回复如下:2019年,在垃圾分类46个重点城市先行先试的基础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9部门印发《关于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决定自2019年起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启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要求到2020年,46个重点城市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其他地级城市实现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至少有1个街道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到2022年,各地级城市至少有1个区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其他各区至少有1个街道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到2025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根据国家工作要求和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我省目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重心在地级城市。自2020年以来,全省地级大力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完善政策体系,健全工作机制,加大宣传引导,推进设施建设,加快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全链条系统。长沙市基本建成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全省14个市州共17个区建成垃圾分类处理系统,成功创建203个分类示范街道,14个县市开展垃圾分类示范建设。总体来看,我省在地级以上城市垃圾分类工作取得了阶段成效,但工作中进展也不平衡,除地级市以外,大部分县域未全面推行垃圾分类工作,生活垃圾分类全链条体系还不完善。下一步,我们将坚持城乡统筹原则,发挥城市辐射作用和示范作用,引领县域垃圾分类,逐步提升垃圾分类覆盖范围。坚持有序推进原则,加强垃圾分类工作指导,深入宣传引导,提高公众知晓度、认同度、参与度,科学有效地开展县域垃圾分类工作。坚持因地制宜原则,结合县域经济条件、生活习俗和基础设施情况,“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市处置”的基础上,加快完善县域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积极推进县域垃圾分类工作取得新成效。特此回复,感谢您对全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关注、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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