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省司法厅信息公开年报

索引号:430S00011/2010-48937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发文日期:2010-09-29 00:00:00

2010-09-29 00:00

2009年信息公开年报

湖 南 省 司 法 厅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湘政办函[2008]131号)的要求,以及2009年度全省各市州司法局、司法厅机关各处室及湖南省监狱管理局、湖南省劳教局和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的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报告内容由主要工作概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以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几部分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911日起至200912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湖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premierecru.com)的子栏目湖南省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湖南省司法厅门户网站”(www.hnssft.gov.cn)下载。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湖南省司法厅联系(地址:长沙市韶山北路5号,邮编:410011,电话:0731-84586345)。

  一、工作概况

  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是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治本之策,是在新时期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一项重大战略举措。2009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省司法厅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采取扎实有效措施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并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一) 完善公开制度体系,强化监督考核。

   2009年,我厅逐步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制度,在《2009年度厅机关各处室及两局绩效评估指标考评细则》中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订了评分细则,对厅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均做出了明确规定。各部门、各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明显增强,2009年厅机关各处室的信息发布量较上年度均有较大增加。

(二)认真梳理公开信息,扩大公开范围。

  2009年,我厅对厅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了重新梳理和更新,梳理整理出行政许可项目14项,非行政许可项目1项,办事项目21项。完善了公开目录内厅机关机构职能、行政权力的许可、审批、确认、检查以及覆盖全部职能的法律、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内容,更加便于查询和使用。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对拟公布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确保不发生影响或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及不完整信息。2009年,我厅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发举报、投诉、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  坚持贴近工作实际,做好服务保障。

为保证信息公开内容准确有效,我厅制定了每周上网查阅制度,及时了解网上待办任务和认领依申请公开情况,及时受理并答复。根据工作进程和相关工作要求及时更新主动公开信息内容。2009年我厅更新了“基层法律工作者”、“律师事务所及律师”、“2009年监狱、劳教单位公务员招考计划以及拟录用公务员名单”等各类公众关心的内容,重新梳理并调整了信息公开栏目和内容,确保了信息内容的准确有效,切实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配合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开展的“应对金融风险,促进富民强省”专项法律服务活动,专门在厅门户网站开设了专项法律服务活动专题,及时发布和更新了专项活动的新闻和信息,主动联系省内各大新闻媒体对专项法律服务活动进行了深入报道。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过程中,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凡是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要求的,只要不涉及党和国家的秘密,都实行公开。尤其注意从群众普遍关心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入手,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予以公开,不断增强工作的透明度。

2009年,我厅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51条,其中在厅机关门户网站上公开723条,包括机构职能类、法规政策类、业务类、工作动态类等信息;在电视台、报纸、杂志等新闻媒体公开信息数228条。

  2009年,我厅共在厅机关门户网站发布司法行政各项工作信息1165条,在湖南省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司法行政各项工作信息 115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09年我厅未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我厅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敏感类信息及其它不宜公开的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09年我厅没有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09年,我厅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发举报、投诉、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09年,我厅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距离群众满意的要求还存在差距,主要体现在:主动、及时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识还有待加强;机关各处室、全系统各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发展不够平衡;全系统信息化建设硬件基础与先进单位比较还有一定差距。为此,我们将针对存在问题,找准突破重点,加大推进力度,进一步促进全厅、全系统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为推进我省司法行政工作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大支持和有力保证。2010年,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对厅机关工作人员的政府信息公开知识教育,把《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融入日常业务工作之中,使之成为机关工作流程的一个重要环节,自觉推行信息公开。进一步组织厅机关工作人员深入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继续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能力,进一步提升工作水平。

  二、进一步细化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工作。从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领域入手,不断提高公开信息的全面性、时效性和规范性。同时按照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加强保密审查,严防失泄密现象发生。

三、进一步拓展信息来源渠道。我厅将完善全省司法行政系统的信息报送系统,将信息报送的范围由市州司法局拓展到各个区县司法局,从而进一步提高全省司法行政信息公开的水平。

 

2010318

 

附表

  各市州局的相关数据已报各市政府政务中心,下表中各数据主要来源于厅机关与两局一院。

   1.主动公开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主动公开信息数

2231

其中:全文电子化的主动公开信息数

723

重新梳理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数

36

  2.依申请公开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申请总数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0

3.电子邮件申请数

 0

4.网上申请数

 0

5.信函申请数

 0

6.其他形式申请数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3.否决公开答复总数

 /

其中:(1非《规定》所指政府信息数

 /

   (2信息不存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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