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0年年度报告

索引号:430S00006/2011-78090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发文日期:2011-02-25 00:00:00

2011-02-25 00:00

湖南省民委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湖南省民委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湖南省民委办公室联系(地址:长沙市蔡锷北路505号;邮编:410008;省民委门户网站:WWW.HUNANMW.GOV.CN/;电话:0731-82356666)。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要内容

全年在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00多条。在省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4条。其中工作动态类信息32条,机构职能类信息2条。

(二)主要形式

  一是结合职能履行进行公开。通过对机构职能、规范性文件、工作制度、工作动态、表彰奖励公示、干部任免、公务员招录、统计数据、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等方面的政府信息按照工作流程进行公开,向社会及时发布省民委在履职过程中的相关信息,接受社会和公众的监督。

  二是结合重点工作开展进行公开。围绕全省第五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全省第七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民族乡乡庆等活动,采取专刊、专栏、专题节目等多种形式,对全省民族工作和民族地区的发展成就,对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法规及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的先进事迹进行集中宣传报道200多篇(次),促进了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认真抓好《党和国家民族政策宣传教育提纲》的贯彻落实,推动广大干部群众学习掌握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

  三是结合举办重大活动进行信息公开。通过筹办全省第五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全省第七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邵阳市3个民族乡乡庆活动等活动,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发布信息,大力营造民族团结进步的良好氛围。通过举办中国(城步)苗族文化艺术节等节庆活动,加大对党和国家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的宣传,扩大民族工作和民委工作的社会影响。

  (三)主要途径

  1、在门户网站开辟“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设计了政府信息公开独立页面,设置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等栏目,实现了主动公开信息的网上发布,提供了网上受理申请、表格下载等功能。

  2、开设咨询电话和公众留言,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履行好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推进行政权力的公开透明运行。

  3、通过在线访谈、政府网站、电视广播、报刊杂志等形式,及时向社会和媒体发布有关民族工作和民族事务的重要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年度收到网上提交依申请公开信息0件。网上提供关于享受民族优惠政策考生资格审核的下载表格1份,共下载5000余次。

  三、咨询情况

  收到网上咨询和建议共0条。

  四、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中没有发生相关收费和减免情况。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本年度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涉及的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强化公开意识、深化公开内容、完善工作机制等方面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和不足,在今后的工作中当努力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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