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索引号:430S00034/2012-55455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发文日期:2012-03-29 00:00:00

2012-03-29 00:0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国家质检总局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编制和公布工作的通知》(质检办函〔2012〕120号)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45号),经对湖南省质监局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分析、总结,编制本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七个部分组成。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自 2011 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门户网站”(www.hn315.gov.cn )下载。若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时代阳光大道238号省质量技术监督检测中心 A座2 楼;邮编: 410111 ;电话:0731-89967587 ;传真:0731—89967587 ;电子邮箱:zjjxxzx@zjj.hunan.gov.cn)。

一、概述

    2011年,我局根据国家质检总局、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信息公开相关文件的要求,坚持把推行政务信息公开作为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创新监管体制、加强权力制约、推进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能的重要手段,作为服务社会、约束自我、接受监督、塑造形象的必要举措,不断深化主动公开意识,拓展信息公开内容,提升依申请公开质量,创新信息公开手段,使信息公开工作逐步步入了规范化、正常化的轨道。

    (一)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和组织体系

    我局完善了公开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成立由局长蒋新祺任组长、分管领导甘跃华副局长任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对全省质监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统一管理、统筹协调;成立由办公室、法规宣传处、信息中心等部门组成的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日常工作。

    为保证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开展,我局制定了《信息管理暂行办法》、《政务信息工作管理办法》、《信访工作实施办法》、《办理建议提案工作办法》、《保密工作规定》、《首问责任制度》、《限时办结制度》、《服务承诺制度》等规范性文件;健全了新闻发布和新闻发言人制度,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主动公开政务信息。

    为保证信息公开工作的安全规范进行,我局制定了全省质监系统《新闻宣传工作管理办法》、《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信息安全发布制度》等,就我局召开新闻发布会、接受媒体采访、日常新闻报道、发布突发事件新闻信息等工作的形式、内容、程序进行详细规范。如:规定对于政策性强或敏感问题的报道稿件,投稿前要经处(室、局)或单位主要负责人把关,经省质监局分管局领导批准后再向媒体投稿;规定凡在省质监局网站上对外发布的重要信息,须经相关处(室、局)或单位负责人审核,并经省质监局分管局长同意后方可上网;规定新闻信息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不得违反事实,不得泄露国家秘密等。以上措施的实施和制度的建立,促进了全省质监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丰富信息公开内容,增强信息公开的广度

    我局积极推进依法行政类信息公开。根据质监系统工作实际,制定并下发了《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试行)》,有针对性地规定了具体处罚幅度和处罚标准,形成了《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继续推进了监督抽查结果公告工作,而且对被曝光质量问题严重的产品及企业信息及时进行梳理、汇总;主动公开本系统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状况,包括制定和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制定发布规范性文件、实施行政许可。

    我局全面公开行政许可事项、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申请材料目录等信息,方便公众办理。依托升级的门户网站办事平台,设立“办事中心”栏目,提供相关行政许可事项在线办理功能公开“办事指南”、“办事状态”、“办事结果”,实现各许可信息的全程透明、全程监督;设立“查询中心”栏目,提供政府信息、办事信息和检测机构信息的综合查询;设立“互动中心”栏目,拓宽申诉举报、行风监督、业务咨询等工作的新渠道。

    我局主动公开检验检测项目收费事项。对计量测试、质量检验、特种设备检验等业务领域的所有法定检验检测机构的法定检验检测项目收费标准进行梳理、汇总,公开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主体、收费依据、收费范围、收费对象、收费情况等,接受社会公众监督。重点公开服务承诺、收费标准、办事结果、监督渠道等内容。凡发生变更的收费项目,变更后均已及时向社会公开。

    (三)规范依申请公开,提升信息公开的服务质量

    规范并建立依申请公开制度,由省质监局信息中心负责受理和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明确规定依申请公开的联系方式、办理程序、办理方式和监督程序,并在我局公众网站的政务公开专栏予以发布,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需要申请提供政务信息的,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或直接到我局当面提出申请,也可以登录我局网站政务公开专栏进行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在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或者提供相关政务信息。

    2011年,我局法规处组织了全省质监系统新闻宣传及信息公开培训班,传达相关精神、传授业务技能,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发挥了积极作用,进一步提高了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意识。

    (四)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提高信息公开的效果

    在日常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我局采用多种形式,力图让我局相关信息尽可能实现最广泛传播。在政务信息方面,将我局机构职能、工作动态、公告通知、政策法规、相关媒体报道、基础数据等进行公开发布。在办事信息方面,我局将全部19项行政许可项目的许可程序在办事指南栏目中以通俗易懂的方式进行公布,并且每年对行政许可项目及办事时限进行清理调整,及时将相关办事程序逐一更新,予以发布。在服务信息方面,我局政务中心将行政许可受理情况、办理过程、办理进度和办理结果等进行实时发布,办理人可以通过我局网站对行政审批办理情况进行实时查询和监督,提高了行政许可工作透明度和行政效能。此外,我局还充分利用省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发布平台发布质量技术监管相关信息和政策法规等信息;还将质监系统全部行政行为的法律依据、职权内容进行梳理,在《湖南省政务公开指南》上进行公布等。

    我局在重大行动、活动和重要事件的发布方面也取得了突破。2011年6月,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假冒伪劣(双打)专项整治行动新闻通报会,向社会介绍我省开展双打整治成果。2011年,我局首次推行了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会。2011年11月11日,我局针对拟出台的《休闲农业庄园建设规范》、《休闲农业庄园星级评定准则》地方标准,组织了行政决策听证,广泛听取听证代表意见,进一步提升了标准制定的科学性,有效性。2011年,我局还负责组织了首届“省长质量奖”的评选,评选工作都是在公开、透明、依程序的情况下进行的,社会反映良好。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截至2011年12月31日,我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148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2011年新增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1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政策法规类信息12条;计划总结类信息13条;质监业务类信息36条;办理事项类信息3条;依法对外发布食品生产许可发(换)证企业名单公告19期,发布注销产品许可证公告3期,发布生产加工环节食品监督抽查详细信息公告15期;其他信息8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范围

    1、各职能部门工作所依据的文件,包括涉及质量技术监督的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机关规范性文件、我局自行制订的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

    2、事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及相关政策;

    3、质量技术监督事业发展相关统计信息;

    4、本局行政职能、机构设置、办事程序及其调整变动情况;

    5、省质监局直属技术机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机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机动车安全检验机构的授权范围等;

    6、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程序、收费、过程、结果及时限(依申请公开的结果除外);

    7、我局办事纪律、服务承诺以及违法违纪的投诉途径、处理办法等;

    8、公务员及专业技术人员招考、录用及其公开选任干部的有关条件、结果等;

    9、产商品质量监督抽查及特种设备监察情况;

    10、重大基本建设项目批准、实施及其招投标情况;

    11、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依据及其标准;

    12、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

    13、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实施情况;

    14、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重大利益或者重大社会影响的质量技术监督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部分规范性文件在制订过程中的草案;

    15、群众普遍关心的其他事项,但依保密规定不能公开的除外。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

    1.设置互联网专栏。我局在门户网站(http://www.hn315.gov.cn )设有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市民通过“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子栏目可以查阅我局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依申请公开”子栏目,可以向我局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召开新闻发布会。我局确立了新闻发言人制度,由甘跃华副局长任新闻发言人,不定期举行新闻发布会,宣贯质量技术监督领域的法律、法规、政策及重大活动公告,并通过媒体公开涉及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事件及活动的有关信息。2011 年共举行新闻发布会7场,主要是介绍社会公众关注的相关情况。

    3、通过办事大厅“窗口”公开。本局受理大厅提供纸质目录和指南,统一受理和处理依申请信息的获取和查询,并接受相关问题的咨询。各个公共查阅室(点)提供主动公开信息的查询。

    4、政务公开指南。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编制政务公开指南,公布我局单位名称、地址、电话、传真、领导职务及联系方式、行政许可项目名称及办理程序,汇编在《湖南省政务公开指南》一书中。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申请及处理情况。2011 年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共13 件。其中,省长信箱投诉信件1个,当面申请1件,信函申请10件,网上申请1件;其中,5封是关于申请公开几十个政府部门组织机构代码信息的问题,2封关于获得名牌产品的情况,2封关于企业QS信息查询问题,1封是产品质量问题的信息公开。对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件,我局均已按照有关规定全部按时答复。

    (二)投诉举报、咨询情况。2011年全省12365投诉举报处置机构共接听企业、用户和消费者投诉咨询电话26920次,100%现场解答;共受理投诉举报案件2240宗,已处理2028宗,处置率达91%。其中,省局直接受理投诉208宗,已处理188宗,处理率90%,受理群众举报120宗,立案31起。2011年全省质监系统共接收网上咨询 68人次,电话咨询9人次,现场咨询 4人次。咨询内容主要涉及质量监督、生产许可、标准、计量检定、食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检验收费等方面信息。

    (三)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我局部分政府信息属于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工作秘密、危及公共安全以及法律、法规、规章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故不予以公开。2011年度我局公开不予以公开政府信息0条。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支出情况。2011 年我局安排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项经费120万元,主要用于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改版和更新。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2011 年我局共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13件,都没有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1 年我局共办理7件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件,均已按时答复,申请人没有提出异议,也未提出行政复议。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改进措施

    2011 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今后将从以下三个方面作进一步的改进:

    (一)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的信息内容。把公众关心、社会关注、公共利益大的政府信息作为公开的重点,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甄别、梳理、审查工作,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程序,促进行政权力运行的公开、透明。进一步加大财政类信息的公开力度,推进部门决算和财政专项经费使用情况公开。继续加强对市县两级质监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培训、指导和考核,不断拓展信息来源和公开范围。

    (二)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机制。建立健全舆情和敏感问题应对机制,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监督、评议以及责任追究等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常态化、日常化,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真实性、时效性和透明度。

    (三)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服务水平。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服务工作,继续完善12365指挥投诉举报系统,认真办好网站专栏、“在线访谈”、“局长信箱”、“公众留言”等栏目,不断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渠道,扩充行政审批电子政务平台,完善行政监管电子信息系统,为公众创造方便、快捷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环境。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为进一步提高政府系统网站建设和管理水平,推动全省质监系统电子政务发展,2011年4月,省局正式启动对门户网站全面改版工作。网站改版以“政务公开、公共服务、公众参与”为总体定位,功能定位重点在信息公开、在线办事和公众参与三个方面。2011年7月,完成网站招标工作,12月1日上线试运行。我局公众网站经过改版,其功能日趋强大,信息更加丰富,已成为本系统发布政府信息、开展电子政务、开展互动交流的主平台。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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