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索引号:430S00034/2013-58807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发文日期:2013-03-20 00:00:00

2013-03-20 00:0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45号),经对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分析、总结,编制本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改进措施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七个部分组成。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自 2012 11日起至201212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门户网站”(www.hn315.gov.cn )下载。若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时代阳光大道238号省质量技术监督检测中心 A2 楼;邮编:410117 ;电话:0731-89967587 ;传真:073189967587 ;电子邮箱:zjjxxzx@zjj.hunan.gov.cn)。

                                                           一、概述

    2012年,我局根据国家质检总局、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信息公开相关文件的要求,坚持把推行政务信息公开作为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创新监管体制、提高行政效能的重要手段,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着力强化平台建设,依法推进政务公开,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水平,全力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行使知情权、表达权、监督权。

    (一)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和组织体系

    2012年,我局完善了公开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成立由局长蒋新祺任组长、分管领导周笑春副局长任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对全省质监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统一管理、统筹协调;成立由办公室、法规宣传处、信息中心等部门组成的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日常工作。

    为保证政务公开工作的有效开展,我局制定了《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宣传办法》、《信息管理暂行办法》、《政务信息工作管理办法》、《保密工作规定》、《首问责任制度》、《限时办结制度》、《服务承诺制度》等规范性文件;健全了新闻发布和新闻发言人制度,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主动公开政务信息。

    为保证信息公开工作的安全规范进行,我局制定了全省质监系统《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新闻宣传管理办法》、《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信息安全发布制度》等,就我局召开新闻发布会、接受媒体采访、日常新闻报道、发布突发事件新闻信息等工作的形式、内容、程序进行详细规范。

    (二)丰富信息公开内容,增强信息公开的广度

    我局积极推进依法行政类信息公开。主动公开本系统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状况,包括制定和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制定发布规范性文件、实施行政许可。根据质监系统工作实际,继续推进了监督抽查结果公告工作,而且对被曝光质量问题严重的产品及企业信息及时进行梳理、汇总。全面公开行政许可事项、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申请材料目录等信息,方便公众办理。依托省局门户网站办事平台,设立办事中心栏目,提供相关行政许可事项在线办理功能,公开办事指南办事状态办事结果,实时公开行政审批办件状态,实现各许可信息的全程透明、全程监督;设立查询中心栏目,提供政府信息、办事信息和检测机构信息的综合查询;设立互动中心栏目,拓宽申诉举报、行风监督、业务咨询等工作的新渠道。其中“局长信箱”、“咨询投诉”、“民声热线”等频道成为网民高度关注的焦点,截至20121231日,互动中心栏目共接收咨询投诉689条,已处理541件。这些栏目反映社会公众对我局工作的意见、建议、要求,我局专人及时答复,并对无涉密内容的答复在网站上公开。

    我局主动公开检验检测项目收费事项。对计量测试、质量检验、特种设备检验、条代码办理等业务领域的所有法定检验检测机构的法定检验检测项目收费标准进行梳理、汇总,公开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主体、收费依据、收费范围、收费对象、收费情况等,接受社会公众监督。重点公开服务承诺、收费标准、办事结果、监督渠道等内容。凡发生变更的收费项目,变更后均及时向社会公开。

    (三)规范依申请公开,提升信息公开的服务质量

    我局建立完善并公布了依申请受理机制,出台了《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明确由省局信息中心具体负责受理和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中详细规定了依申请公开的办理程序、办理方式和监督程序,并在我局公众网站的政务公开专栏予以发布。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需要申请提供政务信息的,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或直接到我局当面提出申请,也可以登录我局网站政务公开专栏进行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在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或者提供相关政务信息。

    (四)加大政务服务力度,提升信息公开的效果

    1、全面加强政务服务中心的建设和管理

    2012年,按照《行政许可法》中关于行政许可要高效、优质、便民的办理原则,我局在办公楼未搬迁之前克服办公场地拥挤的困难,腾出了原新建西路办公楼5楼的会议室作为政务服务中心,投资20万元配备了工作需要的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等设备,为行政许可工作正常开展提供了保障。搬迁新办公楼之后,我局在一楼设立了政务服务中心和组织机构代码服务中心,制定颁发了《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法》,严格规范政务服务中心的日常管理。政务服务中心建成之后,我局将所有的行政审批项目受理都放到大厅办理,大厅设立电子显示屏,实时对行政审批办事指南、办理程序、办结事项、收费标准等进行公示,极大地方便了群众,提高了工作效率。

    2、全面落实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工作

    目前,省政府网上政务服务系统已经在我局得到全面应用,非涉密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全部录入系统,工作人员使用系统办理政务服务事项,接受全过程的电子监察。截至1231日,我局网上行政审批事项共受理840件,办结409件。

    省政府和我局门户网站上虚拟大厅公布的我局政务服务事项共31项中,并且每年对行政许可项目及办事时限进行清理调整,及时将相关办事程序逐一更新,予以发布。目前,已经有网上办理数据的有27项,另外有4项暂时没有上网办理的内容。原因是:棉花质量检验师执行资格注册是每年的12月才进行;采用国际标准产品标志备案及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复审备案和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监督检验及定期检验项目我们提出了撤销申请;另外,湖南省名牌产品申报办理事项很少,目前还没有一起申报事项。

    我局同时认真开展行政审批电子监察工作,对网上行政审批过程中出现的红牌、黄牌的情况,及时通知各相关业务处(室、局),督促其尽快办结或妥善  处理。截至1231日,各处(室、局)办理的行政审批事项都能按时按质完成,红牌、黄牌数为零。

    3、加大12365投诉举报指挥中心建设

    2012年,我局投资近500多万元建设12365处置指挥中心,指挥中心由呼叫中心、受理中心、指挥中心、指挥调度系统和3G移动执法车组成,使12365由传统的电话热线转变成集投诉、举报、咨询、处置、指挥、调度为一体的综合性应用平台。在执行打假执法任务时,派遣3G指挥车到现场实时指挥,执法车将现场拍摄的音视频信号实时传送到指挥中心,使领导及应急指挥人员能够迅速的掌握现场情况,从而能够快速的做出应急决策,初步实现了远程调度指挥的功能,实现全程处置过程公开。

    4、继续推行了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会

    20121128,我局针对拟出台的《湖南省商品条码管理办法》、娄底《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425)组织了行政决策听证,广泛听取听证代表意见,进一步提升了政策法规制定的科学性,有效性。

2012年,我局还负责组织了2012年度“省长质量奖”的评选,评选工作都是在公开、透明、依程序的情况下进行的,社会反映良好。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截至20121231日,我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433条,2012年新增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42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政策法规类信息48条;计划总结类信息51条;质监业务类信息456条(打假办案等政务信息);办理事项类信息31条;依法对外发布食品生产许可发(换)证企业名单公告13期,发布注销产品许可证公告3期,发布生产加工环节食品监督抽查详细信息公告12期;其他信息529条。此外,我局还充分利用省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发布平台主动发布质量技术监管相关信息和政策法规1062条等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范围

    1、各职能部门工作所依据的文件,包括涉及质量技术监督的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机关规范性文件、我局自行制订的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

    2、事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及相关政策;

    3、质量技术监督事业发展相关统计信息;

    4、本局行政职能、机构设置、办事程序及其调整变动情况;

    5、省质监局直属技术机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机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机动车安全检验机构的授权范围等;

    6、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程序、收费、过程、结果及时限(依申请公开的结果除外);

    7、我局办事纪律、服务承诺以及违法违纪的投诉途径、处理办法等;

    8、公务员及专业技术人员招考、录用及其公开选任干部的有关条件、结果等;

    9、产商品质量监督抽查及特种设备监察情况;

    10、重大基本建设项目批准、实施及其招投标情况;

    11、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依据及其标准;

    12、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

    13、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实施情况;

    14、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重大利益或者重大社会影响的质量技术监督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部分规范性文件在制订过程中的草案;

    15、群众普遍关心的其他事项,但依保密规定不能公开的除外。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

    1.设置互联网专栏。我局在门户网站(http://www.hn315.gov.cn)设有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市民通过“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子栏目可以查阅我局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依申请公开”子栏目,可以向我局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召开新闻发布会。我局确立了新闻发言人制度,由甘跃华副局长任新闻发言人,不定期举行新闻发布会,宣贯质量技术监督领域的法律、法规、政策及重大活动公告,并通过媒体公开涉及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事件及活动的有关信息。2012 年共举行新闻发布会3场,主要是介绍社会公众关注的相关情况。

    3、通过办事大厅窗口公开。我局设置受理大厅和网上虚拟办事大厅,提供纸质和电子办事目录、指南,统一受理和处理依申请信息的获取和查询,并接受相关问题的咨询。在服务信息方面,我局政务中心将行政许可受理情况、办理过程、办理进度和办理结果等进行实时发布,办理人可以通过我局网站、LED大屏滚动显示、电子触摸屏等对行政审批办理情况进行实时查询和监督,提高了行政许可工作透明度和行政效能。

    4、政务公开指南。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编制政务公开指南,公布我局单位名称、地址、电话、传真、领导职务及联系方式、行政许可项目名称及办理程序,汇编在《湖南省政务公开指南》一书中。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申请及处理情况。截至20121231日,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共31件。其中,省长信箱投诉信件3个,信函申请28件。28件中,22封是关于申请公开食品许可证有关信息的问题,1封是关于特种设备工作人员发证问题,3封是关于申请公开几十个政府部门组织机构代码信息的问题,1封是有关标准,1封是关于综合信息公开问题的信息公开,对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件,我局均已按照有关规定全部按时答复。

    (二)投诉举报、咨询情况。2012年全省各级12365举报投诉指挥中心(包括14个市州)共接听企业、用户和消费者投诉咨询电话10939次,其中咨询电话9209个,100%现场解答;产品质量举报案件410起,处理率为100%;产品质量投诉案件1320宗,已处理1263宗,处理率达95.68%。涉及的主要产品和重点领域是:食品、电梯、农资、汽车配件、建材等5类。其中,食品类投诉案件388 宗,占总投诉量的29.4%;电梯类投诉案件219宗,占总投诉量的16.6%;农资类投诉案件189宗,占总投诉量的14.3%;建材类投诉案件129宗,占总投诉量的9.8%;汽车配件类投诉案件116宗,占总投诉量的8.8%;其他类投诉案件279宗,占总投诉量的21.1%。咨询内容主要涉及质量监督、生产许可、标准、计量检定、食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检验收费等方面信息。

    (三)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我局部分政府信息属于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工作秘密、危及公共安全以及法律、法规、规章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故不予以公开。2012年度我局公开不予以公开政府信息0条。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支出情况。2012 年我局安排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项经费36万元,主要用于政府信息公开网站运维。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2012 年我局共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31件,都没有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2 年我局共办理31件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件,均已按时答复。 2012年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4起,撤诉2起。2012年没有因为我局的工作发生行政复议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改进措施

    在省委省政府的指导监督下,在全局干部职工共同努力下,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日益规范。但是还存在一些需要改进的方面:一是继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功能。二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和保密工作的认识仍需不断巩固提高。

针对以上情况,我局下阶段将采取以下措施改进:一是推进湖南省质监系统网站集约化建设,在现有省局门户网站的平台上,将各直属事业单位、各市州质监局网站纳入网站群建设,实现信息共享,加强网站运行机制建设,规范网站信息公开管理,增强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功能,保证网站群公开信息的权威性、准确性、一致性和时效性。二是继续完善行政监管电子信息系统,继续完善12365指挥投诉举报系统,为公众创造方便、快捷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环境。三是构建全方位的信息安全防范体系,一方面从技术上提高信息系统安全防护水平,防止信息泄密。另一方面加大工作人员信息安全培训和宣传,提高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的认识。四要要把推行政务公开工作与转变机关作风、落实创先争优精神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结合起来,形成工作合力,增强公开效果。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为进一步推动全省质监系统电子政务发展,20126月,省局正式启动办公自动化系统建设。系统以互联互通、协同工作和资源共享,降低行政成本,规范日常管理,提高办公效率和服务水平为目的,按照“公文管理更方便、用户沟通更便利、日常管理更有效、用户界面更友好”的目标进行建设。20128月,完成招标工作,20131月上线试运行。

20129月,省局启动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政务大厅综合服务平台升级建设。系统实现与湖南省网上政务服务系统的信息交换和共享,实现数据在大厅电子显示屏、触摸查询屏、留言评价、门户网站的显示、查询、评价等,为社会提供更好,更个性化的政务服务。

 

                         

                                                                                           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3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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