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统计局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索引号:430S00032/2013-58829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发文日期:2013-03-28 00:00:00

2013-03-28 00:0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将《湖南省统计局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予以公布。本年度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诉讼情况、附表等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 日止,报告在《湖南统计信息网》和《省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平台》公布。

一、概述

    2012年,我局以“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为宗旨,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湖南省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不断增强公开意识,加大公开力度,拓展公开领域,深化公开内容,丰富公开渠道,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日常工作,使我局行政工作透明度的进一步提高。2012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咨询服务工作均顺利开展。

    组织保障。为顺利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行政效率和信息服务水平,我局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在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领导下,全局形成了“局党组统一领导、政法处组织协调、各处室积极参与”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体制,同时通过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任务分解,将任务分解到机关处室、落实到个人,形成了一个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机制,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到有力推进。

    制度建设。根据《条例》的精神,我局主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工作。制定并公布了《湖南省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湖南省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明确了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范围、形式、程序,并制定了《政务信息工作管理办法》、《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制度》、《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规章制度,促进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单位简介、部门领导成员及其工作分工、部门工作机构及其主要职能、统计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和标准、行政审批项目程序、应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

由于统计为公众服务的主要内容是统计数据和统计分析,为使社会公众能方便的获取数据和相关分析资料,我局在门户网站上设立了《互动与服务》栏目,方便公众获取相关信息,2012年共收到留言264条,并做到条条有答复,件件有反馈。

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形式方面,一是在湖南省统计局门户网站(http://www.hntj.gov.cn/)首页设置了“政府信息公开”专题栏目,细化了栏目中《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监督程序、依申请公开等内容,2012年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栏目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2条,政府信息公开页面年访问量约85万余人次;二是通过省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平台公开政府统计信息。截止2012年底,省统计局在公开平台上公布了3334条政务信息,其中包括机构信息35条、政策法规及规范性文件73条、规划计划15条、统计公报及指标1611条、人事信息29条、应急管理2条、工作动态1474条、通告公告95条。三是利用《湖南统计年鉴》和新闻发布会主动公开国民经济数据,重要统计决策,并通过新闻发布会解读当前经济形势,宣传政府统计工作。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2年度省统计局没有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申请。

四、咨询情况

    2011年度,省统计局接听咨询电话210余人次,现场接待人数630余人次,网络咨询319余人次。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没有进行收费,往年也没有进行收费。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自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来,湖南省统计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七、附表

(一)主动公开情况统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统计

(三)咨询情况统计

(四)申诉情况统计表

(五)政府支出与收费情况统计

湖南省统计局
2013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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