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民宗委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430S00/2017-41152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发文日期:2017-03-15 00:00:00

2017-03-15 00:00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有关政务公开工作要求,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特编制省民宗委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我委坚持把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将其作为民族宗教工作部门提高行政效率、更好地履行职责的重要手段来抓,作为民族宗教工作部门密切联系少数民族群众和宗教界人士及信教群众,建设“阳光政府”的有效措施来抓。为此进一步加强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建立了“分管领导牵头,办公室负责,各相关业务处室分工合作”的工作机制,保证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开展。通过相关会议,传达了省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会议精神,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培训,学习政务信息公开相关文件,进一步提高委机关干部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二、加强制度建设,狠抓规范落实。继续执行《湖南省民宗委信息公开指南》、《湖南省民宗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办法》、《湖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关于信息工作考核办法(试行)》、《湖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门户网站管理规定》、《湖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办法》、《湖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信息报送审核制度》等制度,制定了《2016年全省民宗系统民族宗教信息报送要点》,进一步规范了机关各单位和市县区民宗部门的电子政务和信息公开工作,推动各部门信息公开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

  三、加强保密审查,严防失密泄密。为进一步规范我委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湖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保密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了我委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明确了责任,多次开展了自查,防范政府信息公开中发生失泄密情况。

  四、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及时全面地公开政务信息。在省民宗委官方网站上及时发布了《湖南省民宗委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2015年湖南省民族自治地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公开了《2016年省民宗委工作要点》。二是充分发挥载体作用。利用湖南民族宗教网站、《湖南民族宗教工作通报》、《湖南民族宗教要情报告》等信息发布平台,并借助《中国民族报》《湖南日报》、红网等媒体力量,多形式、多角度、多领域地做好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民族工作会议以及全国和全省宗教工作会议精神情况的有关信息发布。三是重点宣传推介亮点特色工作。我省原创民族舞剧《凤凰》荣获第五届全国少数民族文艺会演“十大最受观众欢迎剧目”奖,并荣获剧目银奖,充分展示了我省少数民族文艺发展的新水平新成就。省委宣传部、省委统战部、省人大民侨外委、省政协民宗委、省民宗委、省文化厅、湘西州委州政府、吉首大学、长沙市民族联谊会及全省各级民宗、文化等部门纷纷为《凤凰》制作专题网页、通过官微开辟投票通道,累计共137.4万余人次为《凤凰》投票,居全国第四,有力提升了舞剧《凤凰》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提升了我省少数民族文化的影响力和生命力。四是加强政策解读。及时在网站政策解读栏目和新闻摘要栏目宣传重大会议精神,宣传发布党和国家领导人关于民族宗教政策的重要讲话、重要论断等,发布或转载有影响力的专家学者的政策解读文章。五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我委承办和协办的18件建议提案办理实现了沟通率、回复率、办结率、满意率四个百分百。

  五、主动公开政务信息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重点工作和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2016年,我委对照省政务信息公开目录,在省民宗委网站对社会公众普遍关注的人事任免、“三公”经费、权力责任清单等信息进行公开,主动回应社会公众关注。全年在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363,其中民族信息1892条,宗教信息471条。政策法规类信息2条;规划计划类信息 1条;财政类信息4条;人事类信息7条;工作动态类信息2600余条;通知公告类28条;图片新闻信息132条。另外,还通过其他方式途径公开行政审批项目8条,行政奖励项目1条,行政监督项目1条。

  (一)机构人事信息公开。及时主动公开2016年委领导班子成员人员变动后的委领导信息、职责分工以及提拔任免干部等信息。

  (二)资金项目信息公开。主动公开涉及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少数民族古籍项目申报流程、立项审批、评审、成果验收等事项管理过程中各项活动的信息,及时通过政府网站等平台予以发布。

  (三)财务信息公开。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公布2016年部门预算和2015年部门决算。预决算公开到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并细化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公开了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及行政支出情况,并进一步细化部门预、决算经费的解释说明。

  (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信息公开。按照省政府要求,对我委的行政权力事项进行清理,编制并公布了省民宗委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经清理并报省政府审核,我委在省政府政务公开平台公布责任清单具体工作事项14条,与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事项22条,事中事后监督制度6条,公共服务事项3条;公布权力清单省级保留权力15条,市县属地管理行政权力11条,审核转报类事项11条。

  (五)民族统计信息公开。发布了《2015年湖南省民族自治地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六、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减免情况

  2016年,我委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发生收取或减免费用的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举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情况

  2016年,我委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起行政复议和提起诉讼的情况。

  八、存在的不足

   主要是机关工作人员公开意识有待提高,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有待增强;主动公开的广度、深度以及依申请公开的办理能力、服务水平仍需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机制不够完善,工作基础、自身建设等需要进一步加强。

  九、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使公开更深入、更及时,重点更突出。二是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建立公开督查、通报及考核考评制度,提高工作实效;三是实施我委政府网站进一步升级改造,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分专题梳理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方便公众查询使用;四是通过业务培训、举办讲座等多种方式,提高机关工作人员公开意识,提升工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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