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政府
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中办发〔2011〕22号,以下简称《意见》)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省政府令第245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要求,以及2011年省本级和省直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五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时间为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
一、概述
为进一步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政府信息公开已经成为政府的一项日常工作和依法行政的一项基本制度,形成了“覆盖城乡、上下联动、横向协调、公开透明、廉洁高效”的政务服务体系,有效促进了服务、法治、责任和廉洁政府建设,为坚持科学发展、加快富民强省做出了新的贡献。
(一)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全省各级各部门按照《实施办法》要求,进一步健全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发布协调、保密审查、受理举报、年报公布等制度。
(二)进一步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及时更新、公布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积极公开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决策性和规范性文件,重点公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决算情况、重大项目建设情况,及时公开政府采购、人事任免、公务员招录和统计数据情况。
(三)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各级各部门进一步完善了本单位依申请公开受理、办理、答复机制,及时、稳妥地处理好依申请公开事项。同时加强政府公报、信息公开查阅中心等公开载体建设,增强了工作的诚信度和公信力。
(四)进一步促进政府信息公开查阅服务中心建设。重点推进政府信息查阅服务,全面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全省设立了各级各类政府信息查阅场所,为公众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
(五)进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全省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采取设置电子显示屏、触摸屏、公开栏,与报刊、电视台、电台、电信合办栏目,免费编发便民服务手册、光盘,设立便民全程代办窗口,网络互动、在线访谈等多种方式,拓展政府信息的公开渠道,扩大受众的覆盖面,满足公众足不出户就可以获取政府信息的需求。
(六)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力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政策性、政治性、技术性都很强,做好培训指导工作是不断提高工作水平的保障。为此,我省将政府信息公开相关业务学习列入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范围,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培训活动。省政务公开办公室以会代训,学习宣传《意见》和《办法》等有关规章。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不断丰富主动公开内容
我省严格按照《意见》和《实施办法》,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本年度全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2579条,全文电子化率达98.7%。
一是主动公开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本年度公开了《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省政府规章的决定》、《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和《湖南省关于公布取消调整新增的行政审批项目和保留的省级行政许可目录的决定》等政府规章7件,省委省政府政府文件10件,省政府文件50件,省委省政府办公厅文件36件,省政府办公厅文件97件,省直部门文件426件。
二是公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公开了湖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十二五规划”实施情况评估报告等。
三是公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向社会公布《统计数据信息发布计划》,根据计划安排,及时公开《湖南统计年鉴》、《湖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统计月度数据和统计分析等统计信息,涉及社会公众较为关注的人口和劳动力、国民经济、价格水平、人民生活及主要社会事业基本情况。
四是公开财政性资金和社会公共性资金使用和监管情况。根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拟定省级预算公开的实施方案、提出市州预算公开的指导性意见。省财政厅在厅门户网站设立了“湖南财政预算公开”专栏,公开预决算报告、预算执行情况,详细公开涉及教育科学文化、就业与社会保障、医疗卫生、农林水等6大类50项财政惠民资金分配情况。省交通运输厅大力建设“阳光交通”,严格实行项目公开制度,年内已向社会公开投资计划15批次、项目6971个;试点推行了以“项目审查审批公开、招标过程公开、征地拆迁管理公开”等为主要内容的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十公开”制度。同时还公开彩票公益金、社会保险等基金年度运行总体情况及收支情况和住房公积金年度、季度运行情况。
五是公开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和标准。全面公开本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涵盖安全生产、交通、气象、市政工程、住房、土地规划、环保、文化、广播影视、教育卫生等领域。
六是公开行政许可(审批)相关信息。以政府网站为载体,建立了网上政务和电子监察系统,提供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在线受理、状态查询、结果反馈、表格下载、办事指南、监督投诉、便民问答,动态跟踪等多项服务。
七是公开城市建设和管理、房地产规划等信息。公开本年度重大工程项目名称及选介、土地征用和房屋拆迁等信息,主要包括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建设项目用地审批结果,土地使用权出让公告,拆迁公告等。公开旧城区改造项目相关信息,包括涉及范围、相关责任部门等。发布公交线路调整,轨道交通线路延伸运行等信息。
八是公开民生领域的政府信息。及时公开教育、医疗、扶贫、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公开招生考试、教育收费、高校毕业生就业、帮困助学、课程改革等与公众关系密切的教育信息、医政管理、血液管理、卫生监督、疾病预防、妇幼保健、社区卫生、医疗收费标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等医疗卫生方面的信息和优抚、劳动就业方面的信息。公开有关食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有关情况等。
九是公开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等相关信息。及时公开影响公众人身和财产安全的疫情、灾情或者突发事件的预报、发生及其处理情况等信息。发布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公开环境质量和环境管理状况、本省相关行业、省直接监察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的通报,定期发布本省安全生产事故特点的分析和有关统计数据。
十是公开行政机关机构编制和公务员招录、选调等情况。加大政府履职情况公开力度,公开部门的新“三定”方案,包括行政机关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及其调整、变动情况;公开公务员招录以及公开选调等方面的信息,如湖南省201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的条件、程序、结果,2011年湖南省公务员公开选调交流公告等。
(二)不断创新公开形式
一是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搭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2011年,对湖南省政府信息公开网( www.premierecru.com)及时进行升级改造,实现了省政府门户网站与省政府部门网站及市(州)级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网的有效整合对接。
二是通过查阅服务中心畅通政府信息公开渠道。通过在图书馆、档案馆和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查阅服务中心,认真落实管理制度和服务标准,方便公众就近查阅政府信息,为公众查阅纸质政府信息提供服务。各查阅场所认真落实“文明服务规范用语”、“政府信息查阅反馈”等制度,配备了上网电脑、老花镜、触摸屏等便民措施。
三是通过政府公报及时传达政府政策。通过政府公报公开省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等政府信息。在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图书馆等设立政府公报发放点。同时组织开展“政府信息服务社区”活动。
四是通过新闻发布会发布政府权威信息。2011年,我省积极探索地方新闻发布工作规律,创新方式和形式,努力推进新闻发布工作向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稳步发展。全年共召开新闻发布会105场,其中以省政府新闻办名义举行的新闻发布会59场,协调、指导省直单位自行发布46场,各市州发布523场,在促进政务公开、满足群众知情权、主动引导舆论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不断提升咨询处理效率
全年共有 488115人次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咨询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事务,其中电话咨询465272人次,占95.3%;电子邮件咨询22843人次,占4.7 %。
在省级机关中,接受咨询量列前五位的部门是: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财政厅、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物价局、国土资源厅,咨询的内容主要涉及购房政策及办事流程、财税政策、食品质量安全、物价及征地拆迁等。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依申请受理情况
本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51件。其中省政府办公厅收到26件,省直部门收到525件。申请内容主要涉及区域规划、土地征用、房屋拆迁与补偿标准、劳动就业、教育卫生、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政府信息。
(二)依申请办理情况
本年度已办理的申请总数为505件。其中,同意公开答复435件;同意部分公开答复49件;不予公开答复21件。在不予公开答复的申请中,“信息不存在”11件;“非本部门掌握”5件;“申请内容不明确”2件;“属于免予公开范围”1件;“其它原因”2件。
本年度不予受理的申请总数为46件,主要原因是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范围。
(三)依申请信息收费情况
按照《条例》要求,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本着减轻群众负担,便利群众的原则,全年未收取任何费用。
四、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本年度省政府法制办受理6起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涉及国土、税务、交通、公安、工商等省直部门。受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案件53件,较上年增加37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目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少数单位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内容尚不能完全满足社会公众的需求,主动公开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公共服务类信息公开数量相对较少;公开形式需进一步优化,政府信息公开网在便捷性方面还有待增强。
2012年将认真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增加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对受理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经审核认定可以让社会广泛知晓的,在答复申请人的同时,通过主动公开渠道予以公开,减少对同一公共性政府信息的重复申请。出台《湖南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依托电子政务平台,拓宽政府信息公开领域,组织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细目。积极稳妥推进政府三公消费公开,完善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加大工程建设领域信息公开力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是切实优化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服务。拓宽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为申请人提供便捷服务。加强对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指导,加强与申请人沟通交流,主动听取公众的意见建议,努力提高答复质量和水平。
三是全面拓展政府信息公开主体范围。全面推进涉及民计民生的公共服务类信息公开。加大供水、供电、供气、供热、教育、医疗卫生、环保、计划生育、交通等与群众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和办事公开的力度。积极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向基层延伸,进一步健全完善乡镇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为公众就近及时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四是畅通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加强湖南省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建设,及时、全面、准确地公开各类政府信息,优化升级网络系统,完善各级专栏的信息共享机制,强化公众参与功能,充分发挥网站与公众交流沟通的桥梁作用。推进市(州)政府信息公开查阅服务中心建设,方便公众查阅和获取政府信息。
五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保障工作。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制度规范,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配套制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学习培训,全面提高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加强调查研究,及时总结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