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规定,现公布湖南省人民政府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数据统计时限为201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湖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www.premierecru.com)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湖南省政府办公厅联系(地址:长沙市湘府西路8号,邮编:410004,电话:0731-89990243)。
一、概述
2014年,湖南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以及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以《条例》和《办法》为指引,积极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扎实推进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信息公开步伐进一步加快,信息公开实效进一步提升。
(一)强化组织领导,以上率下明确工作方向。湖南省根据党中央和国务院的决策部署,紧密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抓手,摆上了更为突出的位置。省长杜家毫召开省政府党组会议,专门研究部署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把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作为重要内容,提出积极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做到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特别要把土地出让、工程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矿产资源开发、国有资产交易等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开透明,更好地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后,省政府高度重视,省长杜家毫,常务副省长陈肇雄,副省长、省政府秘书长戴道晋,省长助理袁建尧分别作出重要批示,要求结合湖南实际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及时下发文件,对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进行任务分解,明确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工作要求和落实时间,并召开专门会议进行部署安排。各市州和省直各部门按照国办和省政府办公厅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制订了具体的实施方案,落实了具体的工作部门和人员。各级政府及部门不断建立健全信息主动发布机制,保密审查机制,政策法规文件解读机制,舆情收集、研判、报告和回应机制和沟通协调机制,积极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落地生效。
(二)聚焦民心民生,聚力工作重点提升公开实效。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的重点工作、重要任务,和人民群众的关注热点,主动服务改革发展大局,以推动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落实为重点,进一步深化公开内容。
(1)顺利推进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一是积极推进以行政审批为重点的行政职权公开。省本级在2013年的基础上重点开展了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工作,省政府公布了取消、下放和保留的省级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决定又取消5项,下放37项,并将再次清理后仍保留的省本级305项行政审批等有关内容进行了公开。二是推动政府权力清单制度建设。坚定不移地推进政府自身建设,扎实开展政府权力清理工作。省政府对各工作部门依法进行确权和确责工作,形成“三清单一目录”(已于2015年2月2日集中向社会公开),即“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和“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并对“三清单一目录”实行动态管理。市州和县市区根据省政府要求,认真开展政府行政职权清理,逐步建立权力清单制度。如长沙市向社会公布了《长沙市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和《长沙市行政审批项目流程清单》,仅保留行政审批事项219项,其他行政职权(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确认等12类)3393项,市本级行政审批事项精简率达58.2%,部门行政职权精简率高达61.7%。湘潭市建立和公开了“1+3”行政职权清单,“1”就是一个总的行政职权清单,“3”就是负面清单、流程清单和监管清单等三个清单。三是不断加强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截至12月底,我省公开各类行政处罚案件信息1400多条。
(2)不断深化财政资金信息公开。一是范围不断扩大,省级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公开实现了部门全覆盖。公开范围从2013年的省政府序列46家单位,扩大到省委序列、省人大、省政协、省纪委、省高院、省检察院、群团组织、省直厅(局)级事业单位等部门,实现了除涉密部门外的全覆盖,104家省直单位于7月18日集中向社会公开了2014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二是内容不断丰富,积极公开了省级专项资金和收费清单。除有明确规定的敏感性专项外,公开了116项省级专项资金目录清单。对于农林水、教育、医疗卫生与计生、社保就业、住房保障、节能环保、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等8大类民生政策性资金,实行资金文件原文公开,并向群众公开了这些资金的最终安排情况。全过程公开21项重大产业类专项资金的申报流程、评审公示、资金分配、绩效评价等。对涉企的7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17项政府性基金严格实行了清单管理,并向社会公开,做到“所有收费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收费”。所有市州政府和大部分县市区政府公开了本级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
(3)不断加强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截至12月底,国土部门通过网站公布建设用地审批、矿业权审批信息和土地使用权、矿业权出让等信息累计24328条,发布征地拆迁信息3291条。各市州按照属地原则积极公开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加大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力度。如湘潭市先后对75个建设项目信息,22批次、1397户廉租住房保障登记名单予以公示。张家界市对全市689户保障性住房分配名单、退出的37户名单进行了公示。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方面,截至12月底,湖南省政府采购网共发布政府采购信息公告27876条;招投标信息公开方面,共发布招标公告18648次,公示中标候选人13687人次,进一步提高了招投标透明度。
(4)不断细化公共服务信息公开。湖南教育政务网在首页设置“高校信息公开”专栏,专门公开高校招生和财务两大类信息,截至12月底,公开2014年度高招考试信息262条,高校财务信息57条。科技项目信息公开方面,截至12月底,湖南省科技厅在其门户网站上公开2014年度科技项目信息2754条。医疗服务收费标准公开方面,截至12月底,湖南省发改委在湖南医药价格网共发布医疗服务收费信息4967条。就业信息公开方面,公开了关于进一步促进以高校毕业生为重点的青年创业就业、加强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管理等一系列政策文件和办事指南,内容包含了政策实施范围、政策待遇标准、审批工作流程、办理工作时限、审批机构信息等,截至12月份,公开了176家事业单位的公开招聘信息和省内6372家单位的37万个就业岗位信息,按季公布省内人力资源市场供求分析信息,明细行业需求岗位及人数,指导人力资源合理配置和流动。城乡低保信息公开方面,省民政厅在门户网站新建了社会保障(城乡低保)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公开政策文件、低保标准、低保申请、资金安排等信息。县级民政部门除公开了政策文件、办事指南之外,还将所有低保对象在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5)全面推进公共监管信息公开。一是积极推进环境信息公开。空气质量信息公开方面,长沙、株洲等6个重点城市实时公开了PM2.5、空气质量指数等空气质量监测信息。水质环境信息公开方面,实时公布了我省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数据,按月发布了湘、资、沅、澧和洞庭湖水质信息和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状况信息。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方面,对建设项目受理情况、建设项目拟作出审批意见、建设项目审批决定、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前公示等信息实行全公开。截至12月15日,共公开建设项目受理情况230条、建设项目拟作出审批意见167条,发布建设项目审批决定公告12次。此外,同步公开与环评有关的文件及环评文件审批流程图,方便公众办事。环境污染治理信息公开方面,及时公开了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工业污染防治工作等信息,定期公布了全国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信息,积极督促排污单位公开污染治理效果。公开环境违法案件查处信息9条。减排信息公开方面,发布了全省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进展情况通报,内容包括全省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各市(州)减排任务完成情况、重点减排项目完成情况等。及时公开了“4.17”湘江油污染事件等突发环境事件的原因、影响和处置过程、结果。二是依法公开安全生产事故信息。及时发布了18起较大事故挂牌督办查处公告,公开了省政府牵头调查处理的7起重大事故调查的处理结果。加大了安全生产预警和预防信息的公开力度,截至12月份,通过短信平台发布各类预警信息4万余条。三是积极公开省属国有企业的相关信息。每月定期公开了省属监管企业和全省国资系统监管企业资产营运总体情况,包括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实现利润、上交税费等主要指标,同时公开了监管企业改革发展重大成效、重要工作开展等情况。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方面,及时公开了医疗器械“五整治”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工作简报、重大信息、案件查处及工作通报等。企业信用信息公开方面,积极公开了市场主体违法行为记录,2013年4月至2014年12月底,全省工商系统向社会公开了21期总计46504条市场主体违法行为记录,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6)及时进行政策措施解读及热点舆情回应。各级各部门积极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发布、政务微博等渠道,对工商登记、假冒伪劣等社会关注度高和科技等专业性比较强的政策性信息进行解读,对食品药品、环保等社会关切事项进行回应。截至12月底,通过省政府门户网站公开解读信息347条,省长信箱共收到群众9200件,办结8400件,办结率达91%。如省工商局局长做客省政府门户网站,在线解读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情况;在局门户网站刊发有关工商登记制度改革政策解读文章,进行详细解读。省科技厅通过政府网站对《湖南省科学技术厅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推进创新型湖南建设的实施意见》等5个政策性文件进行了解读。省食品药品监管局针对学校和周边食品安全问题,第一时间组织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进行查处,并及时公开查处结果,回应社会关切。省环保厅针对媒体曝光的某企业环境污染问题等事件,通过政府网站、微博、微信等渠道公布真实情况和处置方案,释疑解惑。
(三)完善配套措施,夯实基础确保公开工作顺畅。
(1)进一步提升平台建设水平。一是政府网站建设迈上新台阶。各级各部门不断加强政府网站的建设和管理,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省政府门户网站和14个市(州)政府门户网站按照统一栏目架构、统一页面风格的方式,规划建设了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专栏,比较规范地晒出落实国办要点、公开政府信息的“成绩单”。目前,政府网站的影响力不断提升,在第三方举办的“2014年中国政府网站绩效评估”中,省政府门户网站名列全国省级政府网站第七位,同时省政府门户网站正在按规划优化改版之中;长沙市政府门户网站名列全国省会城市政府网站第一位。二是政务微博建设取得新突破。全省官方微博已达2900多个。以湖南政务微博厅为龙头,着力加强湖南政务微博集群建设,截至12月底,发布微博6856条。三是新闻发布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加大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力度,狠抓新闻发言人队伍建设和管理,发布频率和效果大幅提升。
(2)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各级各部门进一步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机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更新完善机制、保密审查机制等。省政务公开办汇编了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制度文件,作为工作手册,进行免费发放,便于工作人员学习和应用。
(3)不断加强培训和考核督查力度。一是加强业务培训。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公务员培训的重要内容。2014年省直机关和各市州进一步加大力度,加强对新进公务员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通过举办培训班、以会代训等形式对不同层级工作人员进行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二是加强工作考核督查。省政府办公厅对政务公开考核更加注重实效,适时调整考核重点。2014年开始,考核分值重点向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倾斜。省政府办公厅加大了对省直单位和各市州政府信息公开的督查力度,每天随机抽查部分市州,通过网上查看的方式,对市州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同时每月对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牵头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定期跟踪督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4年度,全省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微博等渠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509342条。其中省本级公开政府信息669610条,市州公开政府信息2839732条。
(一)省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4年,省政府门户网站共发布政务信息49574条。其中,省直部门通过省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信息26604条,市(州)政府向省政府门户网站报送信息4301条,其余信息由省政府经济研究信息中心整合发布。政府信息发布的时效性、规范性均有较大提升。
(二)《政府公报》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4年编辑出版《湖南政报》共24期。刊登省委省政府文件8个,省政府规章5个,省政府文件36个,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文件33个,省政府办公厅文件116个,省政府部门文件60个,湖南经济运行情况分析2篇,人事任免18个。
(三)新闻发布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4年,以省政府新闻办名义召开新闻发布会75场,其中,省直单位主要负责人出席新闻发布会20场次;省直部门和市州自行举办新闻发布会716场。省政府门户网站通过直播、录播等方式,发布48期(次)新闻发布会、听证会。
(四)微博等新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4年湖南省各级各部门已开通政务微博2906个。其中,政务机构微博1834 个,政府个人账户1072个。以湖南政务微博厅为龙头,着力加强湖南政务微博集群建设,全年,共发布微博6800多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办理情况
(一)依申请受理情况
2014年,全省通过当面申请、传真申请、网络申请和信函申请等渠道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件10677件。其中,省政府办公厅共收到依申请公开94件,主要涉及财政预决算、土地征用、房屋拆迁、规划建设、安全监管、环境保护、劳动就业、医疗卫生等方面内容等。
(二)依申请办理情况
2014年全省共办结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件10760件。省政府办公厅所收到94件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件都已依法按期办理完毕,并根据申请人要求,通过EMS、电子邮件、现场领取、电话告知等方式进行答复。其中,直接予以公开提供给申请人的20件,告知申请人向基层政府或有关部门申请公开的65件,告知申请人补正申请公开的内容或有关证明材料的7件,延期答复2件。省政府办公厅没有因办理依申请公开被举报、投诉的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
湖南省所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没有向申请人收费(考生查分申请不在此列),邮寄费全部在行政经费中列支。
五、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1、2014年,全省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共收到涉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申请450件,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的248件,被依法纠错的50件,其他情形的152件。收到与省政府、省政府办公厅有关的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申请2件,法制部门立案受理2件,维持具体行政行为2件。
2、2014年,全省发生行政诉讼案件共644件。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的153件,被依法纠错的311件,其他情形180件。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4年,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些成绩,但也存在公开的深度不够、政策解读和回应公众关切不及时、公开载体有待更进一步完善等问题。2015年,我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的统一部署,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以改革创新为动力,进一步加强领导,健全制度,丰富内容,创新方式,强化督查,着力推动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取得新成效,加强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取得新突破,切实提升政府公信力,为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作出新贡献。
(一)进一步加强制度的建设和落实。进一步建立健全政策解读机制,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机制,信息公开源头性认定机制和保密审查机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更新完善机制等,并全力推动这些制度落到实处,确保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制度化。
(二)进一步加强平台的建设和管理。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4〕57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的建设和管理,把政府网站建设成为信息化条件下政府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重要桥梁,网络时代政府履行职责的重要平台,成为公开信息、回应关切和提供服务的重要载体。着力加强新媒体建设,积极利用政务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发布政务信息,实行互动交流,回应社会关切。
(三)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继续抓好行政权力、财政资金、公共资源配置、公共服务和公共监管等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信息公开。大力推进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建设,建立清单动态管理机制,紧跟法律法规修改、简政放权等形势,及时调整完善权力清单并向社会公布,确保政府“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不断加强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行政处罚案件的信息公开,深化、细化“三公”经费、征地拆迁、保障性住房、环境保护、招投标、教育、科技、医疗等信息公开,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四)深入推进办事服务公开。大力推动直接服务人民群众的社保、涉农、涉税、计生等部门,以及医院、学校、公交、银行、供水供电等公共企事业单位,进一步健全和实行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延时默认、实时公开、全程监察等办事公开制度,全面公开办事服务的流程、期限和结果,收费的项目、依据和标准,以及办事过程中所需要的证件、资料、监督方式等,促进办事人员依法、廉洁办事。切实加强全省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以及各级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的建设和应用,推进办事服务全过程公开、全流程监察、全视频监控,不断提高政府办事透明度和服务水平。
(五)认真做好政策解读和热点回应。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意见》(国办发〔2013〕100号)和国办发〔2014〕57号文件精神,认真做好政策解读工作,涉及经济发展和社会民生等政策出台时,在政府网站深入浅出、通俗易懂地解读政策;认真做好热点回应工作,围绕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通过政府网站作出积极回应,阐明政策,解疑释惑,化解矛盾,理顺情绪。
(六)认真依法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完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以及保存备查等各个环节的流程,依法依规满足人民群众的特殊信息需求。提升依申请公开服务能力,畅通受理渠道,方便公众申请。改进完善申请办理方式,加强与申请人沟通,做好解疑释惑工作,引导公众正确行使申请权。
(七)加强业务培训和队伍建设。按照国办发〔2013〕100号和国办发〔2014〕57号文件精神,把知网、懂网、用网作为领导干部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引导各级政府领导干部通过政府网站解读重大政策,回应社会关切。建立培训工作常态化机制,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面向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新闻发言人、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政务微博微信相关人员等的专业培训,及时总结交流经验,不断提高相关人员的政策把握能力、信息公开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