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规定,现公布湖南省人民政府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数据统计时限为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湖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www.premierecru.com)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湖南省政府办公厅联系(地址:长沙市湘府西路8号,邮编:410004,电话:0731-89990243)。
一、 总体情况
2015年,湖南省各级各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以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国务院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对照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要点,努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积极做好政策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依法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不断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2015年,全省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超过200万条,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不断拓展,透明度不断提高,社会满意度不断提升。
(一)领导高度重视,组织保障有力。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抓手,纳入全省工作全局统一部署、统筹推进。省政府成立了由省长任组长,常务副省长任副组长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部署推动全省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省政府办公厅牵头负责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协调和推进。各级各部门也相应成立了由行政一把手担任组长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分管领导,不定期召开党委常委(党组)会议、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各级各部门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明确了专门机构,配备了专门人员。全省建立了“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主抓、政府办公厅(室)组织协调、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为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工作扎实推进,公开不断深化。一年来,全省各级各部门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安排部署,结合自身实际,积极探索,扎实工作,不断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1、大力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公开。一是推行权力清单公开。省本级于2015年2月1日正式公布部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以及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最终保留行政权力3722项。各市州、县市区于2015年6月底前公布了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二是抓好取消下放审批事项的公开。省政府对2015年承接国务院下放的156项审批事项、取消下放的66项审批事项,都及时向社会公开。全面清理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省政府公布了取消非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三是推行行政审批流程公开。省直部门开展行政审批流程再造,印制“一表一图一指南”(即审批目录表、操作流程图、办事指南),指南列明了设定依据、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基本流程、审批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审批决定证件、年检要求、注意事项等内容,在各自政府网站进行了公开。
2、深化细化财政资金信息公开。制定出台预算公开负面清单,除列入涉密信息目录清单的事项外,其他财政资金安排都实行公开。一是预算和决算公开内容更细化。政府预算全部细化公开到“项”级科目,支出细化公开到功能分类最末一级的“项”级科目。财政资金按照“中央补助资金”、“省级一般性转移支付”、“省级专项资金(含专项转移支付)”三个大类进行公开。除涉密专项外,省级专项资金的目录清单全部向社会公开,中央和省安排的重大民生政策性资金的分配结果原文向社会公开,所有省级专项资金实行全过程公开。二是价格和收费信息公开目录更明晰。公布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清单、涉企政府性基金项目清单、考试考务费目录清单、取消和暂停征收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等,提高了我省收费管理工作的透明度。三是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更全面。全面公开有关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布的集中采购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及政府采购招标业务代理机构名录等;及时公开招标公告、邀请招标资格预审公告、中标公告、成交结果及其更正事项等招标投标信息,以及政府采购投诉的联系方式、投诉处理结果、供应商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等。
3、不断深化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全面公开了各市州2015年度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信息,具体到项目名称、计划套数、地点、面积等。公布湖南省住房公积金2014年度报告,从业务运行、财务、资产风险状况、社会经济效益等六个方面向社会公开了全省住房公积金运行情况。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网站设置了“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专栏,定期发布我省工程质量治理进展情况,全年发布工程质量治理进展信息150余条。加大土地出让公告、成交信息和供应结果的公开力度,全省大部分市、县利用省级国土资源交易系统在网上公开进行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的挂牌拍卖,交易过程公开透明。大力推进征地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在省、市、县国土资源部门政府网站建立统一栏目,及时公开征地政策和征地信息。各市州积极公开了房屋征收与补偿相关法规和政策、房屋征收决定、征收补偿方案、补助奖励政策和标准、房屋征收范围内调查结果、被征收房屋分户的初步评估结果、被征收房屋分户补偿情况等,主动接受社会和被征收群众的监督。
4、积极推行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推行重大项目审批申报、过程、结果“三公开”,及时公开审批、核准、备案项目的有关信息。同时对申请中央和省预算内资金支持的重大项目信息面向社会进行公示,截至2015年11月底共公示31批。通过网上全面公开了洞庭湖综合治理、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农村饮水安全建设、防汛抗旱、中小河流治理、山洪灾害防治、水生态、水环境保护等重大建设项目事项。积极推进农村土地流转、整治信息公开,细化公开了土地流转面积、流转方式、流转期限、流转主体、流转用途、流转价格等。全过程公开环评项目受理、审批、竣工验收等环保项目信息。
5、全面推进公共服务信息公开。定期公开《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简报》,通过简报公开医疗、养老、生育、失业、工伤等五大社会保险险种的参保缴费人数、待遇领取人数、待遇支付情况和水平,基金收支结余等情况。及时发布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以及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诊疗项目范围、辅助器具目录等信息。深化公开社会救助信息,省民政厅将低保、五保等社会救助对象的信息公开情况纳入2015全省低保工作绩效评价考核。各级民政部门主动公开了2015年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农村五保)、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的政策文件、救助标准、救助人数、救助水平、资金支出等相关信息。各县市区还将低保、五保家庭的户主姓名、保障人数、家庭住址、保障金额等主要信息在其居住地长期公示。建立募捐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公开《募捐信息公示情况表》和《募捐信息公开情况审查表》,2015年,全省100家公募基金会已有88家通过专栏公布了上年度募捐信息公开情况。全面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及时公开招生政策、招生资格、考试加分考生资格、招生计划、录取程序、录取结果、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违规事件及查处结果、录取新生复查结果等信息。进一步明确高校财务信息公开的内容、格式和要求,纳入省本级教育部门预算管理的34所高校均按要求公开了2014年度决算和2015年度预算信息。每月中旬,定期发布湖南省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总体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布疫情信息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6、着力推进国有企业信息公开。每季度定期公开省属监管企业和全省国资系统监管企业资产营运总体情况,包括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实现利润、上交税费等主要指标;及时对监管企业重大产权交易、监管企业领导人员职务调整变动、改革重组等事宜以及人员招聘情况进行公示、公开。进一步加强对监管企业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督促企业按照相应规定和程序,在有效保护商业秘密的基础上,以合理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及时公开相关信息。
7、扎实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加大环境监测信息公开力度。环保部门每小时公布一次14个市州政府所在地城市的空气质量指数(AQI),每天公布城市空气质量日报和第二天的空气质量预报,每月公布月报和城市空气质量排名;实时公布湘江流域地表水自动监测站数据,每周公布湘江流域地表水自动监测站数据周报,每月公布全省地表水水质状况月报。实行“阳光执法”,主动向社会公开重点违法案件的执法依据、流程和查处结果,省环保厅公布了20起环境违法典型案件。建立了排污权网上交易平台,全面公开排污权核定、排污权使用费收取和使用、排污权出让和成交等信息,滚动公开危险废物经营许可、排污许可证核发等行政审批事项的审批状态。
8、不断加强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着力优化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目录设置,增设了食品安全警示、食品抽检信息、产品召回等专题专栏。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公开了食品药品重大监管政策信息1145条,重大食品药品典型案件信息24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19条,药品监督抽检信息23条,网上非法售药整治信息16条,保健食品消费警示信息266条。
9、积极推进社会组织、中介机构信息公开。主动公开了省本级社会组织成立、变更、注销的材料要求、时限要求和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将社会组织信息公开作为年检的重要内容,公开了省本级社会组织2014年度检查结果和2015年度评估等级结果。发布了省本级社会组织名单,方便社会公众查阅社会组织信息。制定《湖南省社会组织信息公开指引》,明确社会组织信息公开内容、公开方式和管理办法。
10、不断强化政策发布解读。一是以规范性文件为重点加强政策公开。各级各部门通过政府网站设立法规文件公开专栏,及时公开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政策文件。省政府办公厅健全规范性文件公开制度,规定在文件出台的当日或第二个工作日即通过省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开,截至2015年12月15日,已公开政府规章3件、规范性文件158件。二是以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较强的重要法规政策为重点加强解读工作。通过省、市、县三级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由政策制定参与者、专业机构、专家学者撰写的解读文章和主流媒体刊发的评论文章2万多篇,完成访谈338期,对政策进行多角度、多侧面的解读。进一步丰富政策解读形式,提升政策解读的吸引力、亲和力。围绕每两周召开一次的省政府常务会议,采用图解的方式,深入浅出、通俗易懂进行解读,全年完成25次省政府常务会议图解。同时积极通过新闻发布会形式推进政策解读。2015年以来,以省政府新闻办名义召开发布会88场,其中主要负责人出席30场,重点围绕我省出台系列深化改革的政策举措开展政策解读,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各市州创新政策解读方式,取得积极成效。常德市从中央、省、市三级1000多份政策文件中,精选出3000多条“政策干货”,以问答形式编辑《政策清单》,免费向企业、群众发放,为广大市场主体和城乡居民解疑释惑,有效地发挥政策效应、释放政策红利。
(三)注重规范创新,基础更加夯实。
1、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取得新突破。一是全力以赴抓好政府网站普查工作。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政府网站普查的通知》(国办发〔2015〕15号)精神,制定下发具体实施意见,明确路线图、时间表、任务书,举办培训班,加强指导,强化督查督办,制定问题清单,要求限期整改。通过普查,基本摸清了全省政府网站的“家底”,共有3692家政府网站。通过整改,“僵尸”、“睡眠”网站现象基本消除,群众反映强烈的“四不”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公共服务、交流互动水平明显提升。二是持续推进新闻发布制度化、规范化。在全国省级层面率先建立“421”新闻发布模式(每年至少举行4次新闻发布会,其负责同志和主要负责同志每年出席发布会不少于2次和1次以上),明确发改、教育、环保、民政等与宏观经济、民生关系密切和社会关注事项较多的27个省直部门落实该模式并建立年度发布情况通报机制。三是继续抓好政府公报建设。《湖南政报》完善了规章制度,增辟了“中央时政”栏目。四是积极推进微博、微信建设。湖南微政务、长沙地铁、湘潭公安、湖南高速交警、衡阳发布、长沙警事等一批新媒体平台的关注度快速提升,影响力不断扩大。
2、制度建设等基础工作取得新成效。各级各部门制定了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在制作文件时,依法依规明确了其公开属性,建立了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及时更新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细化公开范围和目录,方便公众查询和获取。省政府政务公开办及时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行政机关按时按质编制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各级政府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公务员培训内容,开展经常性教育培训。
3、督查考核工作力度得到新加强。一是建立完善考核体系。省委、省政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了年底对各市州和省直单位的绩效考核,并对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要求细化考核指标,各市州、县市区参照省里模式建立了相应的考核体系,长沙市还对所辖9个县市区人民政府和70个市直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开展社会评议。二是扎实开展检查考核。坚持日常检查和年终考评相结合、网上检查和现场检查相结合。定期进行日常检查,建立检查工作台账,及时反馈检查结果,指导开展问题整改;认真组织年终考评工作,综合日常检查情况和年底考核成绩,确保考评结果客观、公正、有理、有据。三是做好考核结果的运用。省政府办公厅分别对全省政府网站和政务公开进行考核,把考核结果作为单位绩效评估、评先评优,个人评先评优、提拔使用的依据之一,确保考核结果的刚性和权威性,增强结果运用的实效性。
二、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度,全省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湖南政报》、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微博等渠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00多万条,其中省本级公开政府信息80多万条。
(一)省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5年,省政府门户网站共发布政务信息67408条。其中,省直部门通过省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信息21049条,市州政府向省政府门户网站报送信息17052条,其余信息由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整合发布。政府信息发布的数量、质量和影响力均有较大提升。
(二)政府公报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5年编辑出版《湖南政报》共24期,免费赠阅《湖南政报》72万余册,刊登省委省政府及两办联合文件26个,省政府及办公厅文件147个,省政府部门文件56个。
(三)新闻发布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5年,以省政府新闻办名义召开新闻发布会88场,其中省直单位主要负责人出席新闻发布会30次。省直部门和市州举办新闻发布会800多场。
(四)微博微信等新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5年开通政务机构微博1850个,政府工作人员个人微博2932个。 55家政府门户网站开设了官方微博和微信,全年发布微博5万余条,微信3.5万余条。“湖南微政务”微博群和微信公众号已累计发布政务微博3000多条,政务微信600多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全省共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件7953件,其中各市州共收到5818件,省直单位收到2135件;全省共办结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件7930件。省政府办公厅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85件,主要涉及财政预决算、土地征用、房屋拆迁、规划建设、移民安置、安全监管、环境保护、劳动就业、医疗卫生等方面内容,都已依法办理完毕并根据申请人的要求及时予以答复。其中,直接提供所需政府信息给申请人的21件,告知申请人向当地政府、省直有关部门咨询或申请公开的91件,告知申请人补正申请公开内容的69件,延期答复4件。
四、 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
湖南省所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没有向申请人收费(考生查分申请不在此列),邮寄费全部在行政经费中列支。
五、 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一)2015年,全省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共收到涉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申请518件,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的184件,被依法纠错的66件,其他情形的268件。其中,涉及到省政府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行政复议申请3件,法制部门立案受理3件,维持具体行政行为3件。
(二)2015年,全省因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发生的行政诉讼案件共527件,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的150件,被依法纠错的42件,其他情形335件。因省政府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发生的行政诉讼9件,法院立案9件,经应诉,没有出现败诉的情况。
六、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5〕22号,以下简称《工作要点》)下发后,我省高度重视,省长杜家毫、时任常务副省长陈肇雄、省长助理袁建尧、省政府秘书长向力力作出重要批示,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召开了专门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及时制定并下发落实《工作要点》的实施意见,明确了责任分工和牵头单位,并深入基层或省直部门进行调研或讲课,开展督促指导。省政府办公厅组织了对全省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情况的督查。各市州和省直有关部门分别召开政府常务会议或部门党组会议研究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方案,落实了具体的工作部门和人员。2015年底前,我省已基本完成《工作要点》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不断深化,政策措施解读不断加强,依申请公开依法开展,政府网站普查工作成效显著。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第一次全国政府网站普查情况的通报》,我省政府网站合格率超过95%,在全国排名第4。2015年全省通过政府网站发布信息200多万条,召开新闻发布会900多次,公开建议提案1100多件。其中,通过省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信息67000多条,以直播、录播的方式公开新闻发布会和听证会75期,公布规范性文件500余件。
七、 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15年,湖南省人民政府承办全国人大代表建议14件、全国政协委员提案2件,所有建议提案均在法定时限内答复代表委员,办结率、沟通率、满意率均为100%,并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要求,认真做好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一是加大公开力度。对于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8件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1件全国政协委员提案在答复代表委员后1个月内全文公开办理复文,更好地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密切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二是严格同步审查。建立健全建议提案办理复文与公开同步审查的工作机制,对于独办、主办的建议提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办理复文进行审查,依法将可公开的内容予以公开。三是明确公开形式。采用主动公开的方式,在湖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新设“建议提案办理”栏目公开建议提案办理结果,方便公众查阅,达到开门办建议提案,主动接受公众监督的效果。
八、 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5年,我省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依法、有序、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面临着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个别部门和领导仍然存在认识不到位,工作重视不够的情况。二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内容需进一步深化。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保障有待进一步强化。四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
2016年,我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引,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的统一部署,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中心工作,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深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政务公开有关政策文件,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不断提升政府公信力,为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作出新的贡献。
(一)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认真学习研究、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8号)和即将颁布实施的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着手修订《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修订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相关配套制度。
(二)进一步深化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推进行政权力清单、财政资金、公共资源、重大建设项目、公共服务、国有企业、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社会组织和中介机构等重点领域信息的主动公开,及时、准确、全面公开公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提高政府公信力。
(三)进一步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审查、处理、答复以及保存备查等环节的工作制度,依法依规满足人民群众的特殊信息需求。妥善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涉诉案件的应诉工作。加强对各级各部门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指导、监督,提高依申请公开的服务水平。
(四)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巩固政府网站普查成果,消除“僵尸”、“睡眠”网站现象,不断提升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公共服务、交流互动水平。加强新媒体、新技术的应用,积极运用政务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发布政务信息。加强不同平台和渠道发布信息的衔接协调,确保公开内容准确、一致。
(五)进一步加强培训和考核。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颁布实施后,组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进行学习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政策把握能力和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政府绩效评估的权重,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监督考核,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