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编制。全文包括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回应社会关切情况、政务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计划。本年度报告电子版通过郴州市人民政府网站(www.czs.gov.cn)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郴州市人民政府政务公开政务服务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郴州市政府821室;邮编:423000;联系电话:0735-2368020;电子邮箱:czszwgkb@163.com)。
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2018年,我市政务公开工作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重点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23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湘政办函〔2018〕66号)等文件精神,以提升政府服务水平为导向,不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规范信息公开程序,强化信息公开平台,取得了明显工作成效,政府公信力和人民满意度不断提升,推动了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平稳发展。在2018年全省五年一度的政务公开考核评估中,郴州市被评为全省政务公开工作优秀单位。
(一)强化网站建设,重点领域信息全面公开。制定印发了《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郴州市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郴政办函〔2018〕98号),围绕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形成了全年的指导性意见,并进行了任务分解。在市政府门户网站设立了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专栏,对全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进行了图文解说。根据上级文件制定并下发了《郴州市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考核办法》(郴公开办函〔2018〕3号),建立了标准化的考核体系和具体指标。全市各级各部门围绕全年工作重点,以政府门户网站为主平台,依法公开政府工作信息,取得了良好成效。市政府门户网站紧扣全市中心工作,开设了 “郴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郴州市政府网站年度报表”, 2018年“郴州两会”、“郴州市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全国两会”、“第六届中国湖南郴州国际矿物宝石博览会”、“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工作落实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我为国务院大督查提建议、湖南省环保督察专栏等栏目。2018年,市政府门户网站内容更新9.16万篇,开展嘉宾访谈15期,录播节目12期,开展网上调查问卷23期。官方微博发布信息8948条,微信平台发布信息681条,市政府英文门户网站更新新闻614条,向省政府门户网站报送信息1040条,采用140条。市长信箱共受理市民来信972件,处理907件,回复率达93.31%,满意率65.64%。在工业和信息化部软件与集成电路促进中心(中国软件测评中心)组织的第十七届(2018)中国政府网站绩效评估中,郴州市政府门户网站在全国302个地市级政府网站中排名第12位。在清华大学国家治理研究院发布的中国政府网站绩效评估报告中,郴州市位列第3名。
(二)完善相关制度,依申请公开工作圆满完成。 1.收到申请情况。2018年,全市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906件。其中,市政府及其部门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73件,县市区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33件,从申请形式来看,现场书面申请501件,占55.3%;传真申请72件,占7.9%;网络申请97件,占10.7%;信函申请236件,占26.1%。从申请公开的内容来看,涉及土地征用和房屋拆迁类信息的占63.9%,财政资金类信息占7.3%,行政执法类信息占19.5%,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类信息占8.1%,其他信息占2.2%。
2.申请处理情况。2018年,全市受理的906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已全部办结,其中市政府办公室全年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3件。在已办结答复的906件申请中,属于已主动公开的有406件,占总数的44.8%;同意全部公开的有299件,占总数的33%;同意部分公开的有52件,占总数的5.7%;不同意公开的有51件,占总数的5.6%,其中涉及国家秘密的有23件,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有12件,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的有11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有5件;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的有61件,占总数的6.7%;申请信息不存在的有6件,占总数的0.6%;告知作出更正补充的有29件,占总数的3.2%。
3.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费用情况。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均未对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
(三)强化12345平台,舆情回应更及时。我市于2001年10月在全省较早组建了12345社会求助服务平台(市长公开电话),形成了一套比较科学完善的管理体系。目前,我市11个县市区均已按要求完成了平台建设,设立了统一的县市区长公开电话号码(xx12345)及专门的话务服务大厅。2018年分别安排市政府领导和部门主要负责人接听市长公开电话达7人次、37人次,受理群众诉求459件,由领导亲自交办和督办,一些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迎刃而解。(插入图片1)2018年,“12345”市长公开电话共接听市民群众投诉、举报、建议、咨询、求助等来电188187个,其中登记受理有效诉求101276件次。截至目前,已办结99216件,满意结案97121件,群众满意率达97.89%。实行市长公开电话办理工作定期点评制度,市长刘志仁主持召开市长公开电话办理工作点评会,对市民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梳理,对办理工作的成效和办理工作存在的问题进行点评,对不重视、不负责、不担当、不作为的部门和单位进行通报批评,限时整改,大大提高办理实效。
(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深化“一次办结”改革。搭建了覆盖市县乡村四级的“一次办结”政务服务平台,即郴州市“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平台已顺利完成与省政务服务平台、市级部门自建系统的整合对接。全市158个乡镇(街道)的政务服务大厅和99%的行政村(社区)便民代办点全部实现“一次办结”。实体大厅、网上平台、移动客户端、自助终端的相互结合,实现了线上线下功能互补,融合发展。目前,市本级纳入“一次办结”事项1651项,占总事项1763项的93.6%, “即办”事项1117项,占总事项的67.7%;网上办理率达60%以上,238项服务事项实现“零上门办结”,占总事项的14.4%;承诺办结时限在法定办结时限的基础上压缩了73.1%。所有纳入“一次办结”的事项,全部按照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和“减证便民”专项行动要求,对事项名称、设立依据、申报资料、办理时限等70余个要素进行严格审查,删除所有的模糊性要求和兜底条款,取消证明和盖章类材料1669项,减少审批环节224个。2018年,国务院办公厅信息刊物推介我市“一次办结”改革做法;我市“一次办结”改革经验分别在全省优化发展环境现场推进会和全省“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推进会上推介;我市因“一次办结”改革成效明显被评为2018中国企业营商环境(地级市案例)十佳城市,成为全省唯一获此殊荣的城市。
(五)强化实体大厅,公开工作线下线上融合。全面提升实体政务服务大厅“一站式”功能,严格执行事项、人员、领导“三进驻”制度,企业和群众在政务大厅办事能得到权威答复、能见到“说了算”的负责人。(插入图片6)不断优化市政务大厅服务,开展证照寄递服务,从2018年7月起,由市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将窗口办结的证照免费快递送达申请人,变“群众取”为“政府送”,真正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同时,逐步开发各类便民应用,4月27日正式运行“一次办结”自助服务区,群众只需要在市政务服务大厅的自助终端上刷身份证,就能够办理无房证明、公积金查询、企业信用查询、交通违法处理、社保查询、办件查询等11大类36项政务服务业务,大大缩短了群众排队等候时间。实体大厅、网上平台、移动客户端、自助终端的相互结合,实现了线上线下功能互补,融合发展。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信息公开工作监督手段单一。尽管国务院办公厅出台了《关于施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政府信息工作虽然先后制定出台过很多制度,但在操作上不够具体,负责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的协调机构,对于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督促、监督、管理手段相对单一。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压力增大。随着法制化进程的推进,公民法治意识的增强,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关注度加强,特别是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施行后,政府信息公开案件适用简易程序,行政复议、诉讼数量激增,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面临较大风险。许多群众把信息公开当成第二信访渠道,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诉讼数量激增,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面临较大法律风险。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强化监督,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检查,督促各级各部门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切实做好主动公开的相关工作,及时更新、公布政府信息,对行政法规、重大建设项目、人事信息、重大项目执行、财政预算决算等内容,主动按照法定的时限及时予以公开,让群众知晓。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检查,提高工作效率和积极性,确保信息公开准确、及时、有效。
(二)规范程序,稳妥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和规范依申请公开受理、审查、处理、答复以及归档等各个环节的流程,畅通受理渠道,依法依规、审慎稳妥做好答复工作。在规划市政府门户网站依申请公开工作的同时,积极推动市政务服务中心设立依申请公开受理点,及时审核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规定向行政机关提交的申请。
(三)完善制度,夯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通过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使政府信息公开条目更加科学、合理、规范。完善政务公开负面清单制度、依申请公开答复制度、政策解读制度等工作制度。
(四)加强培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通过各种手段和方法,创造条件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学习,提高整体素质。定期举办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会,加强各单位分管领导和经办人员的业务培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水平和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