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4月7日从省交通运输厅获悉,该厅联合省公安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数据局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优化湖南省大件运输营商环境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推行大件运输许可“一件事一次办”等多项惠企利民举措,以助推湖南重要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和大件物流业降本增效。
《意见》主要内容包括加强监督管理、优化许可服务、优化通行服务及优化执法环境等四个方面。
为有效管控和防范大件运输安全风险,《意见》明确提出,构建以信息化为支撑、以信用监管为基础、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的大件运输新型监管体系,实现大件运输从起点到终点全链条监管。
《意见》明确要求,推行大件运输许可“一件事一次办”,由省交通运输厅牵头,按照“一次受理、部门流转、各负其责”原则和“五减一优”工作要求,会同住房和城乡建设、数据(政务服务)主管部门建立大件运输并联许可服务机制,并将交通运输、住房和城乡建设并联许可流程、征求公安交警意见流程和时限,全链条纳入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系统监管。
针对企业和群众反映的“空车上不了高速”等堵点问题,《意见》明确规定,对于悬挂正式号牌的牵引车、挂车或持有临时号牌的空载大件运输车辆通行湖南省高速公路,暂不实行公路超限运输许可管理;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不得以未办理大件运输许可证件为由,拒绝上述车辆通行。
《意见》明确要求加强信用评价结果应用。对信用等级为“AA”级、3年内无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大件运输企业,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减少“双随机、一公开”抽查频次;对信用等级达到“AA”级、近一年内无违法记录且未发生死亡1人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企业,推行“信易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公安交警部门应对其车辆减少抽查核查和检查频次。
(文/于淼 袁东伟 王小平 彭亮)